华体买球受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的委托,就“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学生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ZC-C-2019-0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ZC-C-2019-005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学生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林榕
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老师/ 17759088545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体买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雷耀大厦2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榕/0591-83625873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JZC-C-2019-005
本项目招标华体买球-中国日期:2019年09月05日
成交日期:2019年09月17日
总成交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福建和时代餐饮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岭路10号2#第一、二层 |
15/份 (按实际人数结算)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6000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谈判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b.成交的谈判报价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丹红、刘文银、李喜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学生餐配送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规范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等)
3、合同履行日期:根据合同要求。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1品目号1-1
品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学生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牌:福建和时代餐饮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数量:1项(按实际人数结算)
单价(元):15/份 总价(元):15/份
服务要求或标的: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1.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其中闽侯县善品天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资格部分3.1.10条条款,经磋商小组评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资格部分第3.1.10条条款,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2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伯恩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和时代餐饮有限公司的磋商资格及符合性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情况:无。
3、华体买球-中国期限为本华体买球-中国之日起1个工作日。
4、成交日期:2019年09月17日(项目编号:FJZC-C-2019-005)。
5、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总成交金额处因系统无法精确小数点后五位数,无法填写总成交金额,故在此说明总成交金额为:15元(按实际人数结算)。
华体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