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买球受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ZC-C-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艳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6258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省消防总队11楼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警官/ 189050003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体买球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艳芳/0591-8362587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雷耀大厦2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1品目号:1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用途:食堂管理服务数量: 1项简要技术指标:详细技术规范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0月2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8日 16:00 至 2019年10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雷耀大厦210室华体买球。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8日16:00至2019年10月25日18:00 (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谈判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2)磋商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谈判报价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9日 08:30 至 2019年10月2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雷耀大厦210室华体买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0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雷耀大厦210室华体买球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华体买球-中国期限届满之日。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发布华体买球-中国的媒介
有关本次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华体买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马支行
帐 号:3505 0161 3900 0000 0320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艳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62587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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