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买球受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滨江商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ZC-ZB-G-2020-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ZC-ZB-G-2020-001
项目名称:滨江商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联系人:何艳芳
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工/0591-2207395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滨江商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2、简要技术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为滨江商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需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卫生的食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规定,所有菜及饭按分碟碗处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根据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体买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广达路378号广达路汇多利专业建材装饰城1#楼12层05-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艳芳/0591-8362587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华体买球-中国日期:2020年05月07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总中标金额:72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上社1-1号 |
72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6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华体买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马支行;帐号:3505 0161 3900 0000 0320。
评审专家名单:
林红、陆继圣、何希耕、丁家武(组长)、叶友凡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滨江商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标的说明一览表
数量:2年(一年一签)
单价:720万元(人民币)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1日(招标编号:FJZC-ZB-G-2020-001)。
4、华体买球-中国期限为本华体买球-中国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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